黄强是禅城区某村委会的社区治安协管员,因为骑摩托车捉贼时不幸摔伤,致七级伤残。村委会以侵害人是小偷及现场设置铁链的搭建人为由拒绝赔偿。27日,记者获悉,禅城法院审理认为,黄强与村委会是雇佣关系,其追赶小偷受伤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据此,判决村委会向黄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 回放:骑摩托追贼致残 黄强是从外地来佛山务工的,从1994年5月起就在禅城区某村委会下属的治保会,担任社区治安协管员一职。 去年7月28日晚,黄强接到治安队组长老谭的电话,称在禅城区小布西街发现有两名小偷正在撬门,要其过来。黄强迅速驾驶摩托车赶至事发地点,见到老谭。“小偷往远大路方向逃跑了。”老谭说。肾错构瘤,左肾错构瘤,右肾错构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