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13〕154号 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体育大学武术及体育艺术综合馆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13〕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园四类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体育大学武术及体育艺术综合馆和你局意见。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单位对该工程拟建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如需进行考古发掘,请按程序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请你局根据园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和管理要求,指导有关单位完善设计方案,尽可能降低建筑的局部高度,进一步优化建筑的形式、体量和色调,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